吉林作為全國第四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7個省區之一,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
自2021年起,吉林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將實行基于全國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簡稱“兩依據、一參考”。主要內容包含四方面: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考試設合格考和選擇考。合格考成績用于高中畢業,選擇考成績用于高校招生錄取。
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三是深化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考試采用“3+1+2”模式。
四是完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一是考試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試是標準參照考試,目的是檢查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可以稱為“強化基礎”;選擇性考試是常模參照考試,目的是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科特長,可以稱為“突出個性”。
二是考試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共計 14 門。選擇性考試是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中必選 1 門、在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選 2 門,共計 3 門。
三是考試范圍不同。合格性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性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四是成績呈現不同。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選擇性考試中,首選科目成績以原始分呈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呈現。選擇考成績高考當年有效。
五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機會不同。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 2 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的基礎上參加合格性考試。其中,歷史、地理、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學(含實驗操作)4 門科目在高一下學期末考試;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 、思想政治、物理(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7 門科目在高二上學期末考試。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 3 門科目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課程計劃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在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后繼續申請補考。選擇性考試從 2024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 1 次,安排在 6 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限報考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
一是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是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的組合供考生選擇。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選擇思想政治、歷史、地理1種固定組合,理科考生只能選物理、化學、生物學1種固定組合。
三是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 3 門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